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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2937  发表时间: 2011-3-9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上述第(五)项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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