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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个人房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3523  发表时间: 2011-8-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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