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市民问为啥不能直考驾照 车管所:不能培养“马路杀手”
【现代快报2013年4月27日A6版报道】
《自学考驾照被拒 南京市民状告车管所》后续
市民小苏到南京市车管所申考驾照,却被以必须先通过驾校培训为由拒之门外。小苏查阅资料,没找到国家有哪条法律明确规定,考驾照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于是她起诉到玄武法院,状告车管所行政不作为。现代快报对此事连续报道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时隔三个月,南京玄武法院在昨天开庭审理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焦点1 车管所是否行政不作为?
昨天上午,当事人小苏并未出现在法庭上,而是委托其舅舅钱先生和律师出庭。南京市车管所所长金良,考核科科长姜卫中坐上了被告席。
据钱先生描述,2012年8月9日,自己带着小苏到车管所申考驾照并递交了申请,车管所一直不给明确答复。直到自己拨打了12345,对方才出具《首接责任通知单》,变相拒绝接受小苏的申请。钱先生认为,车管所这样的做法属于行政不作为。
南京市车管所的代理律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谈臻表示,小苏当初只是到窗口咨询,并没有提出正规的申请,“我们做出了解答、告知。只有对方提交了申请表格和材料,我们才会正式出具决定书和申请复议书。”他表示,车管所已经尽到告知的义务,完全合法。
另外,钱先生认为,《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主要是针对驾校培训人员作出的规定。
对此,车管所回应,目前的规定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家并没有放开“私人”培训市场,只有驾校有资格培训学员。
焦点2 市民能不能自学考驾照?
小苏的代理律师、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张太中指出,今年的4月12日,公安部信访办公室回应网友时表示,公安部允许公民直接考驾照。
被告代理律师谈臻表示,公安部允许直考是有前提的,要满足几个条件,练习的车必须是教练车,练习的路线、时间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另外陪练的必须持有教练证。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暂不允许私人报考教练证,也不接受个人教练车的申请,教练车以及专业教练都掌握在驾校手中。
谈臻称,虽然说以前允许个人不通过驾校报考驾照,但是到了2004年,由于私家车突然猛增,出现了很多“马路杀手”,所以不得不来个“急刹车”,逐步规范驾培市场。
他认为,学习驾驶具有一定危险性,因此经过有认定资质的驾培学校、驾驶培训班培训非常必要。 “如果只在自家院子里练练就上路了,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
网友热议
要打破驾校垄断局面
昨天,此事在微博上再次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这个值得关注,驾校费用真是贵啊。”网友“@黎明星辰88”认为,现在驾校培训价格节节攀升,如果允许自学考驾照,说不定成本能节约不少。
也有人指出,驾驶可以自学,但是必须有正规教练人员和正规教练车,归根结底还是必须经过驾校培训。很多人都希望小苏是“吃螃蟹”的人,能通过这件事打破驾校的垄断地位。南京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市民误解目前的驾培和考试是合一的制度,并由此造成了驾培市场的垄断,并滋生腐败。其实,南京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已经实行社会化,车管所、交通主管部门和全市近百家驾校之间没有任何投资、参股等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公众如果发现有这方面的违规违法现象,欢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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