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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价格评估依据标准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1557  发表时间: 2011-3-8

    《国家计委城市房产交易价格管理暂行办法》(1994年11月11日计价格[1994]1714号)规定,房产价格评估,应以政府制定、公布的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结合成新折扣,考虑房屋所处环境

、楼层、朝向等因素,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房屋评估重置折扣价格计算公式:评估价格=房屋重置价格×成新折扣×(1±环境差价率±楼层差价率±朝向差价率),计价单位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重置价格以当地政府届时公布的价格为准。房屋成新折扣以不同建筑结构房屋的耐用年限为基础,考虑因维修和保养不同而实际新旧程度不同的情况评定。
    
    环境差价根据整幢房屋的日照、通风以及周围的绿化、污染等因素综合评定。整幢房屋交易的楼层、朝向差价免计;整幢房屋各部位的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房屋各部位楼层、朝向差价的代数和分

别趋近于零的原则视具体情况评定。
    
    按房屋重置折扣价方法所评估出的价格,可参照当地可比市场价格补充修正。由于评估条件的限制或其它原因不宜采用重置折扣价方法评估的,也可选择其它评估方法评估房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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