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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台】墓地征地搬迁引不满 移风易俗仍需引导2014-12-22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广播网  浏览次数: 2641  发表时间: 2014-12-26

墓地征地搬迁引不满 移风易俗仍需引导

【江苏新闻广播 2014年12月22日】近日,南通几位听众向本台新闻热线025—96110反映,九圩港航道扩宽工程即将开工,港闸区八一公墓近两千个墓穴在征地红线内需要迁坟,墓园通知家属12月底之前自行迁出到地面格位存放,退还家属购买墓穴的钱,外加八百元迁坟补贴,家属们认为这样的补偿标准太低,而且亲人无法入土为安也不符合传统。记者了解,墓地搬迁补偿还没有统一标准,市民绿色殡葬的观念仍需相关部门耐心引导。

部分家属认为迁坟补贴太少,不够重新安葬

八一公墓位于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八一村东侧运河的河堤旁,这片墓地与2010年新建的骨灰寄存堂统称为“永生陵园”。在墓穴区记者看到一条白色石灰线蜿蜒穿过,听众邹女士说,这就是规划红线,靠近河道区域都要搬迁:

“我们这个墓多少年前是一万块钱现金买的,你现在把这一万块钱退给我们,南通市哪个地方有一万块钱的墓买?有的十几万,有的七八万,有的五六万,我们支持政府建设,但是你换个地方也给这么个墓我们就不管了,我现在因为他拆迁损失了呀。”

八一墓园建成于1997年,当时港闸开发区进行街道区划调整时为了节约用地,在八一村边缘地带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了这座墓园,免费为21个村的零散坟地集中安放,其中八百多个地穴对外销售,用于补贴建设经费。这次迁坟港闸开发区政府制定了补偿安置政策,民政科严科长说:

“凡是涉及到棺材一具补贴一千块钱,骨灰盒骨灰坛子补贴八百块钱一具,然后根据你在骨灰架子中选择层次和格位抵扣成本价,然后进行补贴的,涉及到对外出售地穴根据你的发票,原额予以退还。”

2010年3月开发区出台的《陵园建设管理以及迁坟管理办法》中明确,鼓励在陵园格位安置,根据格位不同在补偿款中扣除420元至500元,骨灰可以安放20年。对于听众提出地穴价格上涨问题,严科长说:

“他考虑的是物价因素,现在(已经)不允许新建地穴,国家现在推行的文明殡葬理念就是统一就是由骨灰寄存架寄存。”

南通市政府已经明确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并逐步向公益性骨灰堂转变

南通市政府2012年63号文件明确禁止新建墓穴,擅自建设要依法处理,对已有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逐步向公益性骨灰堂转变,逐步转为地面格位寄存。南通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吴雪松说,每年南通市区死亡人口约为6000人,采用墓穴方式安葬,多年累计用地规模将十分惊人:

“除了公共设施之外,就需要每年要占用土地四、五亩地,长此以往下去十年二十年,或者更长时间,那么后人的发展资源会受到很大的局限性。”

2013年5月1号南通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市区惠民殡葬补助政策实施办法》对文明办丧、生态环保丧葬实行政府补助,对在骨灰堂寄存也实行每年120元奖励性补贴。吴雪松说,港闸区搬迁墓穴不仅可以领到当地补贴,而且可以申请政府补贴。

“政府在(逐步)引导老百姓进入骨灰堂,比方说你签订10年(寄存)政府给你1200块钱补贴,基本上你是可以承担一个免费的寄存。”

目前墓穴搬迁补偿没有统一标准,南通市房管局制定的《房屋征收评估》细则中,只提出一千至一千五百元之间的参考价,不过这个价格只适用于国有土地,而且需要家属自行处理不提供安置。

墓穴是一种租赁关系,家属有使用权,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太中表示,虽然这次是墓园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在国家推进殡葬改革以及省级重点工程征地的背景下,这样做不构成违约:
“我还是建议当地相关的民政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沟通多协调,给亲属们提个可以接受的方案,妥善化解这个纠纷比较好一些。”

 记者手记:采访中,当事人多次向记者提到老人的生前愿望是入土为安,我们能理解家属的心情,但是国家殡葬改革的大方向是发展绿色生态安葬,推进文明祭扫,而且 “入土为安”含义应该是,老人健在时儿女要孝敬,亲属要尊敬,让老人健康快乐地生活,当老人百年后才会真正地“为安”。                         【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孙强】

链接:http://www.vojs.cn/2014new/c/k/a/tw_content_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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