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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一霉变 房客成被告
作者:   来源: 江苏法制报  浏览次数: 2152  发表时间: 2013-1-9

地板一霉变 房东成被告
 
    房屋出租一年,交房时房东发现墙角霉变严重,经查,地板下方的三角板、龙骨板大面积受潮腐烂,甚至出虫。为此,房东王女士将承租房屋的吴某告上了无锡崇安法院,王女士认为是吴某使用房屋不当,水溢出也不进行处理,任其蔓延才导致这样的结果,王女士要求吴某赔偿其房屋装潢损失修复费用5万元及诉讼期间的租金损失。

 
  出租一年 地板“报销”

  2010年7月,王女士通过中介公司将名下的一套房屋出租,吴某在现场看房后觉得虽房屋已使用了七八年,但房屋内设施完好,地板、墙角都干干净净的,吴某比较满意。之后,吴某与王女士签订了1份《租房协议》,协议约定,吴某对承租房屋的结构、装潢、设施的损坏负有修复赔偿责任,租期为1年。协议签订后,王女士与吴某及中介在王女士的房屋内进行了交接,吴某拎包入住。

  2011年7月,房屋租赁期满,王女士准备验收房屋,但让其没想到的是自己的房子出现了大变样,客厅的墙面有大片霉斑。“房子就出租了一年,交房时还好好的,现在不仅踢脚线脱落了而且还有小虫爬出,肯定是地板下面有问题。”带着疑问,王女士与吴某协商后撬开地板,这才发现地板下竟是大面积的受潮,霉变严重,有出虫现象。王女士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地板要重新安装,墙面也要重新涂刷后才能住人,这中间的损失谁来承担?”王女士认为是吴某使用不当造成的,要求吴某赔偿其装修费用。为此,王女士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了法庭。

  告上法庭 各说各理

  在庭上,吴某告诉法官,承租期间,房屋内没有出现过漫水现象,怎么可能是自己使用不当呢?现在地板已经撬开,地板下的情况大家都看到了,地板渗水肯定是王女士装修上有问题,且大面积的受潮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这房子王女士也使用了那么长时间了,自己不存在什么过错,不应担责。

  面对吴某的说辞,王女士感到很气愤,王女士称如果是装修有问题,为什么之前都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偏偏在吴某入住的一年时间内才发生?当时出租房屋时,中介和吴某都现场看过房子,根本没有问题,房子变成这样吴某必须承担责任。

  经质量安全公司鉴定,王女士的房屋地板进水原因有两点,一是客卫靠门瓷砖粘贴于木工板上,与原结构墙体见存在空隙不密实,卫生间长期用水会渗入;二是卫生间墙根、地面未发现柔性防水层。

  装修缺陷 各担其责

  庭审中,鉴定公司人员称,普通家庭装潢一般使用柔性防水层进行防水处理,但没有强制性规定,客厅角落腐烂严重可能是由于地势较低、材质较差造成,但无法判断王女士的房屋渗水是长时间慢慢渗透还是一次性大量渗水导致的。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王女士的房屋存在卫生间缺乏柔性防水层、客卫瓷砖粘贴不当存在渗水通道,又因客卫台盆及洗衣机部分缺少地漏等装潢缺陷,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不当,水会从渗水通道留住漫进地板。故王女士的房屋出现此种现象是房屋装潢存在缺陷及吴某使用不当结合所致。最后,法院判处王女士承担对损害结果80%的责任,吴某则承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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